转发:关于举办2019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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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区内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6月10日,信息中心整理登记后于2019年6月11日上区电教馆。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各级电教机构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三、项目要求及评比指标
项目要求及评选指标参照《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第二十三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网址: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www.ncet.edu.cn;“信息化活动”网站,www.mtsa1998.com.cn。
1.要求:提交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类素材制作的PPT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其他材料,综合反映教师网络空间的日常应用情况和应用效果,同时提交空间访问说明文档(含空间网址等)。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四、参赛办法及作品数量
(一)请各区教师发展中心、电教中心(馆)统一组织选拔,择优推荐辖区参赛作品,以区为单位进行作品报送;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未进行区级评选直接推荐,将直接影响市级比赛成绩。
(二)作品数量要求:
1.各区报送作品数量:幼儿教育不超过6件;中小学教育不超过20件;特殊教育不超过6件;中等职业教育不超过5件。
2.市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5件。
五、作品报送要求
本次活动 将在“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py.nje.cn)中进行评比。请各区电教中心(馆)及市直属学校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本区、校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1或附件2)和相关材料,通过竞赛平台上报(作品压缩包里无“作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因平台设置要求,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附件1或附件2中的作品名称一致。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六、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资格。
七、作品制作
1.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2.“课件”、“微课”、“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案例”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3.本次活动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八、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学段和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占上报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0%;另设组织奖5名,根据各区、校获奖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权重为30:20:10)。部分获奖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省级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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