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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b    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9/10/8 15:25:26    阅读次数:3054    浏览范围:全部

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10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年级要求:中高职2017级、2018级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表现要求: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 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拨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市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申报流程:

1.        相关年级班主任于109日以前,评选出本班品学兼优(2018-2019学年综合成绩位于本班前两位,表现特别突出,操行等第优秀,无处分等不良记录)的学生两名上报至系部,并通知学生上交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至系部进行评审。

2.        各系部于1011日以前,评选出本系部推荐学生两名并发放《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1),学生及班主任按照“《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1-2)要求填写完成,系部审核通过后上报材料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校级审核,评选出2018-2019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后上报至区教育局。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

2019930

附件下载:附件1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j及填报说明(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