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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q    部门:党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2/6 13:58:43    阅读次数:3550    浏览范围:全部

转发《关于严明“八必须八严禁”纪律要求 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党组、党(工)委,区各部门、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刻不容缓。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管理、严明纪律,确保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全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包含受国家机关委托依法从事公务等履行公职的全体人员)提出疫情防控八必须八严禁纪律要求:

1.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时搞变通、打折扣。

2.必须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注重实干、担当作为;严禁在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落实值班、带班等各项制度;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以及不认真落实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安排。

4.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疫情相关信息;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

5.必须坚持严格自防、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基层减负;严禁组织大型会议,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尽量通过网络办公或视频会议形式召集会议、部署工作。

6.必须严格保密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防控信息,造谣传谣、散布小道消息及发表疫情防控的不实言论等行为

7.必须带头立标杆、作表率、树形象;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类聚餐、宴请和聚会娱乐等聚集性活动,婚丧喜庆事宜一律从简。

8.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纪律;严禁利用工作便利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贪污侵占、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和在防控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以及参与倒卖防疫物资、哄抬物价等行为。

以上八严禁纪律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务必严格遵守、坚决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切实为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南京市建邺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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