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全区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系部、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加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起,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评选2019-2020年度区“三好学生”和“中学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高职(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参评“三好学生”,应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其中二年级学生必须获得两次(含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荣誉。
2、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应为现任班委、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一年以上,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3、品德表现突出,操行等第评为“良好”及以上。
4、所有推荐为“区三好学生”和“中学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必须为良好以上。
三、名额分配:
1、区三好学生:1-2年级每班均可申报一名。
2、区中学优秀学生干部:2年级每班可申报一名。
四、评选方法:
1、各班级对照标准,民主评议提出名单。
2、班长负责组织全班投票推荐,班主任列席全过程并签字证明。
3、学习委员根据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成绩,填写申报学生的《评选登记表》文化课考试成绩栏目,并持《评选登记表》征求班级任课教师意见。
4、系部审核《评选登记表》填写的真实性,考核申报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行为表现等。
5.学生处将汇总名单上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在本校公示1周后报区德育研究中心。
特别说明:因特殊时期,评选过程及投票可采取网络形式,班级留好过程性材料即可。《评选登记表》A4纸打印,盖章、签字均需明晰。
五、评审要求
1、各班级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程序评选,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到评选的标准、程序、名额和名单四公开。
2、各系部严格按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学生处务必留存所有评选过程性材料。
六、时间安排:
1、5月10-13日,各班级组织民主评议、任课教师评议等,提出名单。按要求认真填写《建邺区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登记表》(见附件1),将《评选登记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系部。
2、5月14日,各系部完成《评选登记表》审核,并将《评选登记表》和《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交学生处汇总。
3、5月15-5月21日,学生处进行张榜公式。
4、5月22日,学校将所有材料报区区德育研究中心,报送材料如下:(1)有关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2)张榜公布的起止时间、地点、公布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3)所有相应附件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附件:1、建邺区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登记表
2、建邺区中小学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中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 学生处
2020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区三好、优干评比《登记表》《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