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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q    部门:党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9/18 17:39:55    阅读次数:2056    浏览范围:全部

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在中秋、国庆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切实本着简约、简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和教师集体外出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五个严禁”:(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杜绝酒后驾车、工作日午餐饮酒等行为;(4)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5)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期,也是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抵制不良风气、经受考验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全体教师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弘扬高尚师德,坚决杜绝向家长索要、收受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等不良行为,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倡导和弘扬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过一个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中共建邺区委教育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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