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作者:zgm    部门:教师发展处    发布日期:2020/1/16 14:38:55    阅读次数:4324    浏览范围:全部

关于2020年校级“个人课题”、建邺区第九期“个人课题”以及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建邺区第九期“个人课题”以及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即将于2020年2月启动,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逐级申报原则,先在校级进行申报,学校择优向区推荐,区评审后遴选出优秀“个人课题”,向市教科所进行市级“个人课题” 申报。立项的市、区“个人课题”都属校级“个人课题”,接受学校统一管理。

 

二、申报范围

 

课题选题应以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大理论热点与实践问题为主要内容,开展应用性研究和探索。选题范围可参考《2020年学校课题指南》(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

 

报送材料:《2020年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表》(附件2)纸质稿一份,电子稿上传至“云盘/教师发展处/2020年校级个人课题资料汇总处”文件夹内,由教师发展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择优向区里推荐。未获推荐的课题为校级课题。

 

截止日期:2020年3月8日。

 

2.区级“个人课题”申报:

 

经校级遴选之后,请符合推荐要求的老师们在规定时间内(至4月10日为止),登录建邺区教科研管理平台(http://www.mczz.net:8028/ktgl/default.aspx)进行网络申报。 

截止日期:20204月10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

 

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4月16日-25日将对各校推荐的区级“个人课题”进行评审,遴选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南京市教科所,市教科所将于4月30日-7月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7月31日公布评审结果。凡被推荐报市参评者,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区教师发展中心会另行通知)登录市教科所网站申报。

 

 

注意: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一位老师只能申报一项个人课题。


     

附件下载:校级课题材料.rar